人事部办公厅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文件
国人厅发[2007]13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厅(局)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,中央
一、在原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专业类别、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》基础上,新增以下7个专业。
(三)1个初级资格的专业,在信息服务专业类别中,名称为:“网页制作员”。
二、自2008年起,将陆续启动新增专业的考试。新增专业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日期等具体安排,有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
附表: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专业类别、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

注:资格名称栏目中带“*”的名称为新增的专业。
主题词:专业技术人员 计算机 考试 通知
抄送: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计算机技术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考务管理机构。
人事部办公厅 2007年9月17日印发
